关于开展2021年寒假仪器设备和家具维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15 点击数:

各单位:

为保证2020-2021学年春夏季学期教学、科研、办公正常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在寒假期间对全校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和家具进行维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各单位如有需维修的设备和家具,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仪器设备维修流程申报,电脑端和手机端均可办理。

  2.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下班前完成申报。

  3. 申报注意事项:

  4. 同种类的设备填写在一张申请单中。如需维修不同种类设备(电子设备类、家具类、专用设备类)时,请分开填报。

  5. 维修设备数量较多的将《绥化学院仪器设备、家具假期维修申请明细表》和损坏设备电子版照片以附件形式上传。

  6. 为保证及时维修,请各部门指定维修联系人,并确保填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附件:《绥化学院仪器设备、家具假期维修申请明细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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