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04-11 点击数:
1、负责制定学校关于合同签订和货物、服务类验收工作的流程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省采、招标代理公司、电子卖场、工程服务超市、定点采购,公开招租,校企合作及科研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工作。
3、负责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4、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合同备案和验收备案工作。
5、负责采购招标档案、合同及货物、服务类验收项目的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绥化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