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一批报废附属物转让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8-12 点击数:

项目名称

绥化学院报废附属物转让(分三包)

项目编号

ZCBF2022002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812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816


转让方

绥化学院


标的1

塑钢窗、下水漏

概况

存放地

绥化学院院内部分公寓楼前


标的现状

已拆卸到地面集中堆放,窗体和玻璃已分开,详见附件照片


转让底价

不含玻璃1.60/公斤,按现场实物称重结算


标的2

断桥铝窗

概况

存放地

绥化学院体育馆东侧


标的现状

已拆卸到地面集中堆放,窗体和玻璃已分开,详见附件照片


转让底价

不含玻璃6.00/公斤,按现场实物称重结算


标的3

暖气片

概况

存放地

绥化学院第四学生公寓西南角


标的现状

已拆卸到室外,集中堆放,详见附件照片


转让底价

2.00/公斤,按现场实物称重结算


特别

告知

1、意向受让方可对以上项目分别投标。

2、请意向受让方确保在评标时间段内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最高价相同的情况,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若电话无法接通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二次报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已丢失,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其中标的1和标的2含拆卸下来的玻璃,须受让方无偿清运出校园。

4、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

5、交易成功后,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卸、搬运、运输、垃圾清运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时,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6、资产交割过程中,受让方不得随意拆除、破坏合同外的设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有受让方负责。

7、受让方须在领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

指南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展示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转让不组织现场展样,意向受让方可到官网下载图片查看具体内容或公示期内到学校东门卫查看标的样品。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812日至2022816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承诺书、4报价单、5保证金转账截图。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如自然人投标则加印手印和签名)

承诺书和报价单在附件中下载填写,只接收顺丰快递。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816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邮单中须注明受让方名称)

1、邮寄地址:绥化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18号)

2、收件人:刘老师

3、联系电话:18704555966

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81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绥化学院电气与自动控制实训中心501室。意向受让方不需要到开标现场。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交割时间为1日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报废资产转让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杂物也一并清理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在拆卸、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或残留杂物的,清运保证金不予退回,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接到通知后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绥化学院机关办公楼112签署《成交确认书》、《报废资产转让协议》等成交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绥化学院指定银行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投递报价文件前缴纳贰万元竞拍保证金,一次性交纳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收款方、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分别为:绥化学院、绥化市建设银行西直支行、2300 1725 2500 5800 0001汇款时务必备注参加项目和意向受让方信息。截止时间2022816170000,以资金到账为准。评标后出价最高的报名者中标,签订《报废资产转让协议》。

2处置:中标受让方交纳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清运保证金,报废资产清运后,学校验收无误无息退还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竞拍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报废资产转让协议》的;(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5)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附件下载

附件1转让标的图片

附件2:报废资产展样承诺书

附件3:报价单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刘先生:0455-8301061/13204559904

咨询时间

2022812-2022816

单位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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