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正式试行

作者:绥化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时间:2017-03-16 点击数: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正式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建立健全采购文件审核制度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的制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财政厅印发的《黑龙江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需求编制指引》等规定,结合以往质疑、投诉案例,充分征求并吸纳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建议,现公开发布,接受监督。该《清单》的出台,实现了《清单》与采购需求、采购文件三者之间的相互补充、相互衔接和相互制约,标志着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规范、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政府采购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化进一步提升。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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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doc

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服务类).doc

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工程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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